4月18日,广东阳江。石湾村旧寨2辆小汽车着火,附近还有一车尾部有轻微烧过痕迹。警方调查发现,几起火灾均是一位10岁男孩放火所致。
该男孩还承认,曾点燃一辆白色雪佛兰小汽车。男孩称:看电视上的爆炸觉得很刺激,于是点火烧车,想看车爆炸飞起来。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不予刑事处罚,责令其家长加以管教。火灾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,其家长或监护人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正确有效地对儿童的成长和发展进行保护
给孩子科普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
是每个家长应有的责任
家长们也要知道
自家孩子玩火玩出了事
要负法律责任的
(原标题:10岁男孩想看汽车爆炸烧毁4辆车:看电视上的爆炸觉得很刺激) 来源:北晚新视觉综合 封面新闻 广西消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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